当前位置: 首页 > 德育教育 > 清丰县第三实验小学2024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清丰县第三实验小学2024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2024年08月12日 00:12:55 访问量:5570

清丰县第三实验小学2024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为做好我校2024年招生工作,确保每个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根据《清丰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清丰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4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县城区片区内适龄儿童,不含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已注册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一)张仪庄村、南关村、新立街村的适龄儿童。

(二)清丰大道以东、幸福大道以西、朝阳路以南、黄河路以北城区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三)秀水路以东、幸福大道以西、黄河路以南、文化路以北城区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三、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招生简章公布日起开始网上预报名,网上报名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校进行现场报名,学位有限过期视为放弃本校入学资格。(网上报名见学校公众号《网上报名流程》)

(二)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8月17日—20日

8月17日上午,张仪庄、南关、新立街三个行政村的适龄儿童报名。

8月17日下午,学府大道小区适龄儿童报名。

8月18日上午,水木清华小区适龄儿童报名。

8月18日下午—20日,学区内其他适龄儿童报名。

8月18日—21日,学校组织工作人员入户家访、复核证件。

8月22日,在招生平台录取符合条件的学生。

8月23日,教育局对预录学生资格进行复核。

8月25日,下午3:00家长到校领取复核合格学生的录取通知书。

四、报名证件

(一)行政村村民直系子女

张仪庄、南关、新立街三个行政村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适龄儿童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其学区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上述证件均需原件

(二)县城区居民子女:

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子女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房屋产权登记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宅基证、购房合同和全额付款发票;祖孙三代共住房且同户口簿的,提供祖辈房屋产权登记证和监护人在县城区无自有房产证明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居住;未办理产权登记证者,提供房产部门备案购房合同和实际居住证明。)上述证件均需原件

(三)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适龄儿童和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 2024 年用工单位或个人连续缴纳 6 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个体工商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上述证件均需原件

五、档案材料

(一)预报名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备两个档案袋,一个放原件,一个放复印件,并将学生报名信息写在两个档案袋的正面(学生姓名、家长联系电话)。

(二)登录河南省小学招生服务平台(网址:****)下载打印《网上报名表》

(三)登录“清丰县第三实验小学”校网(网址:https://qfssx.30edu.com.cn/)下载2024年新生基本信息登记表》填写完善

(四)现场报名时所签订的《保证书》。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人员有序排队,严禁大声喧哗,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二)每名学生只准一位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参加资格审查。

七、有关说明

(一)按照政策要求及划片范围应在我校就读的,8月17日—20日不报名者,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片区内入学机会。

(二)报名时必须把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备齐,复印件及表格备齐后交学校,有关原件于8月25日下午3:00领回。

(三)学校将联合公安、房管等职能部门对有关证件进行核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本校入学资格。

(四)学生监护人要严格遵守《保证书》所述要求。入学后,学校将不定期对学生进行调查,凡发现学生被寄宿在校外“学生服务中心”“午托部”等地方,学校立即责令其转学,并按有关程序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五)为提高报名效率,家长招生简章公布日起开始先在网上报名。登录河南省小学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监护人需要填写两个)

(六)在“清丰县第三实验小学”(https://qfssx.30edu.com.cn/)官网或登录“清丰县第三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学校官网栏目查看《2024年一年级招生简章》,下载相关报名材料。

(七)网上报名片区代码:

张仪庄、南关、新立街三个行政村居民适龄儿童qf10。

清丰大道以东、幸福大道以西、朝阳路以南、黄河路以北城区居民子女qf11

清丰大道以东、幸福大道以西、朝阳路以南、黄河路以北城区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qf12

秀水路以东、幸福大道以西、黄河路以南、文化路以北城区居民子女:qf13      

秀水路以东、幸福大道以西、黄河路以南、文化路以北城区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qf14

(八)招生工作解释权归清丰县第三实验小学。

 

清丰县第三实验小学

                                             2024年8月12日

 

 

  • 附件(5个)
  • 清丰县第三实验小学2024年招生简章.docx (221kb) 下载
  • 2024年新生基本信息登记表 模板.doc (36kb) 下载
  • 2024年新生基本信息登记表.doc (34kb) 下载
  • 2024新生入学保证书.docx (10kb) 下载
  • 2024河南省小学网上报名教程.docx (1787kb) 下载
编辑:王鹏举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清丰县第三实验小学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