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第三实验小学2023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为做好我校2023年招生工作,确保每个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根据《清丰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清丰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3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县城区片区内适龄儿童,不含已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一)张仪庄村、南关村、新立街村的适龄儿童。
(二)秀水路以东、幸福大道以西、朝阳路以南、文化路以北城区居民直系子女。
三、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8月16日(网上报名见学校公众号《网上报名流程》)
(二)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8月17日—20日
8月17日上午,张仪庄、南关、新立街三个行政村的适龄儿童报名。
8月17日下午—18日上午,学府大道小区和水木清华小区适龄儿童报名。
8月18日下午—20日,学区内其他适龄儿童报名。
8月18日—21日,学校组织工作人员入户家访、复核证件。
8月22日,在招生平台录取符合条件的学生。
8月23日,教育局对预录学生资格进行复核。
8月25日,下午3:00家长到校领取复核合格学生的《录取通知书》。
四、报名证件
(一)行政村村民直系子女(网上报名片区代码:qf04):张仪庄、南关、新立街三个行政村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子女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房屋产权登记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宅基证、购房合同和全额付款发票;祖孙三代共住房且同户口簿的,提供祖辈房屋产权登记证),上述证件均需原件。
(二)县城区居民子女(网上报名片区代码:qf05):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子女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房屋产权登记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宅基证、购房合同和全额付款发票;祖孙三代共住房且同户口簿的,提供祖辈房屋产权登记证和监护人在县城区无自有房产证明;未办理产权登记证者,提供房产部门备案购房合同和实际居住证明。)上述证件均需原件。
五、档案材料
(一)预报名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备两个档案袋,一个放原件,一个放复印件,并将学生报名信息写在两个档案袋的正面(学生姓名、家长联系电话)。
(二)登录河南省小学招生服务平台(网址:****)下载打印《网上报名表》。
(三)登录“清丰县第三实验小学”校网(网址:https://qfssx.30edu.com.cn/)下载《2023年新生基本信息登记表》并填写完善。
(四)现场报名时所签订的《保证书》。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人员有序排队,严禁大声喧哗,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二)每名学生只准一位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参加资格审查。
七、有关说明
(一)按照政策要求及划片范围应在我校就读的,8月17日—20日不报名者,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片区内入学机会。
(二)报名时必须把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备齐,复印件及表格备齐后交学校,有关原件于8月25日下午3:00领回。
(三)学校将联合公安、房管等职能部门对有关证件进行核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本校入学资格。
(四)学生监护人要严格遵守《保证书》所述要求。入学后,学校将不定期对学生进行调查,凡发现学生被寄宿在校外“学生服务中心”“午托部”等地方,学校立即责令其转学,并按有关程序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五)为提高报名效率,家长8月16日先在网上报名。登录河南省小学招生服务平台(网址:****)进行注册报名(监护人需要填写两个)。
(六)在“清丰县第三实验小学”(网址:https://qfssx.30edu.com.cn/)官网或登录“清丰县第三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学校官网栏目查看《2023年一年级招生简章》,下载相关报名材料。
(七)招生工作解释权归清丰县第三实验小学。
清丰县第三实验小学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