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第三实验小学
2022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清丰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清丰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2年我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学生、涉及人员生命健康安全,确保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安、顺利、健康、有序进行,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令和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工作专班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2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县城区片区内居民直系适龄儿童,不含已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1、张仪庄村、南关村、新立街村三个行政村的适龄儿童。
2、秀水路以东、幸福大道以西、朝阳路以南、文化路以北城区居民直系子女。
三、报名时间:8月17日——20日
(一)8月17日上午,张仪庄、南关、新立街三个行政村的居民适龄儿童报名;
(二)8月17日下午,学府大道小区居民适龄儿童报名;
(三)8月18日上午,学府大道和水木清华居民适龄儿童报名;
(四)8月18日下午—20日学区内其他居民适龄儿童报名。
8月18—21日学校进行证件审验及实地核查,8月22日招生平台录取符合条件的学生,8月23日教育局进行报名资格审查,8月25日前完成审验合格学生信息采集,录入学籍管理系统,8月25日下午3:00到校查看录取学生名单并领取《入学通知书》。8月30日下午,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到校报到并查看分班情况。
四、预报名证件
(一)行政村村民直系子女(网上报名片区代码:qfssx01):张仪庄村、南关村、新立街村三个行政村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子女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房屋产权登记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宅基证、购房合同和全额付款发票;祖孙三代共住房且同户口薄的,提供祖辈房屋产权登记证),上述证件均需原件。
(二)县城区居民子女报名须提供证件(网上报名片区代码:qfssx02):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子女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房屋产权登记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宅基证、购房合同和全额付款发票;祖孙三代共住房且同户口薄的,提供祖辈房屋产权登记证;未办理产权登记证者,提供房产部门备案购房合同且实际居住)上述证件均需原件。
五、报名所需材料
(一)预报名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备两个档案袋,一个放原件,一个放复印件,并将学生报名信息写在两个档案袋的正面(学生姓名、家长联系电话)。
(二)下载打印河南省小学招生服务平台(****)网上报名表。
(三)登录“清丰县第三实验小学”https://qfssx.30edu.com.cn/下载《2022年新生基本信息登记表》
(四)现场报名时所签订的《保证书》。
按照政策要求及划片范围应在我校就读的,8月17日—20日不报名者,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片区内入学机会。
六、加强场所、人员管控
1.报名家长入校要扫学校健康一码通,须显示48小时之内核酸阴性结果、佩戴口罩,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家长不得入校报名,所有进入学校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和手部酒精消毒。
2.报名人员1米间隔线,并按照“减少聚集、方便快捷”原则进行设置,减少或杜绝家长长时间排队、聚集。
3.所有体温不合格家长,不得进入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4.每名学生只准一位学生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参加资格审查,学生不得参加。
七、有关说明
1、按照招生政策及学籍管理规定,不接受未满6周岁幼儿报名,不接受小学在校生报名。
2、报名时必须把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备齐,复印件及表格备齐后交学校,有关原件于8月25日下午3:00领回。
3、学校将联合公安、房管等部门对有关证件进行核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将取消本片区学校入学资格,并清退学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4、学生监护人要严格做到报名时所签订《保证书》内容,入学后,学校将不定期对学生食宿进行调查,凡发现学生被寄宿在校外“学生服务中心”、“午托部”等地方,学校立即责令其转学,并按有关程序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5、为方便预报名学生家长,家长可以先在网上报名,登录河南省小学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监护人需要填写两个)。并上网百度直搜“清丰县第三实验小学”https://qfssx.30edu.com.cn/到学校官网或登陆“清丰县第三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学校官网栏目查看《2022年一年级招生简章》,下载《2022年新生基本信息登记表》。
6、招生工作解释权归清丰县第三实验小学。
清丰县第三实验小学
2022年8月14日